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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論文是否能有兩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論文的作者排名歷來是研究人員最關心的話題之一。幾十年前的論文基本都只有一個第一作者,很少強調通訊作者。近一二十年來,通訊作者大量出現,而且還出現了共同(並列)第一作者和共同(並列)通訊作者。這種演變情況是怎麼發生的?論文究竟是否能有兩個或多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本文簡要討論這些話題。

第一作者、作者排名和通訊作者

作者署名代表著作權,能夠宣示自己的學術成果。在職稱晉升、研究基金申請、求職等方面,作者排名是最關鍵的評價指標之一。很多大學在資格評定時看重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論著。由於作者署名與學術聲譽和經濟利益密切相關,研究人員對作者排名格外關注。

按照排列順序,作者分為第一、第二、第三作者等。按照分類,作者分為普通作者和通訊作者。通訊作者負責回覆來信。作者排列順序分為姓氏英文字母排序法、首末作者排位法、貢獻排位法三種。姓氏英文字母排序法用於無法區分每個作者的貢獻程度的情形,在署名處注明按照姓名字母排序。這種方法雖確有運用,但不被學術界提倡,因為它有兩個缺陷。第一,論文被他人引用時,一般引用第1~2個出現的作者名字,後面排列的作者只能用“et al.”即“等人”代替,這導致重要作者的名字不能出現在引文中,極大削弱了這些作者的學術影響力。第二,大學在統計業績時要求注明作者排名,字母排序法實際上體現的是共同作者,談不上排名。首末作者排位法是指學生或團隊成員做第一作者,導師或課題負責人做最末位作者,其餘有貢獻的人員居中排列。這種方法雖然曾在某些國家或某些領域形成過約定俗成的共識,但目前這種共識不復存在;相反,人們更多地認為末位作者是最不重要的作者。目前論文中用得最多的是貢獻排位法,即貢獻最大的人排第一位,在後面的排名中貢獻程度依次遞減。貢獻排位元法的缺點是只有第一作者是最重要的,無法滿足學術界的需求。

現代科學研究有兩個特點。第一個是跨機構和跨國家的科研合作劇增,導致每個單位都希望把論文算在自己名下。第二個是資訊技術的發展使得文獻計量學得到快速發展,使得每個單位都在量化科研績效考核方法,最簡單有效的做法就是統計第一作者的成果。研究生畢業要成果,教師晉升和申請經費要成果,這導致一篇論文只有一個主要作者(第一作者)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需求。於是,通訊作者應運而生,成為被每個大學所認可的與第一作者同等重要的作者類別。這樣,發表一篇論文便能滿足兩個作者的考核需求。通訊作者的初衷是在合作作者中推舉一個代表回答審稿人和讀者的通信問題。這個人選需要具備較高的學術水準,並熟悉論文內容。人們發現通訊作者能夠緩解大家爭搶第一作者的問題,因此迅速獲得業界的認可。通訊作者是在姓名的右上角用星號“*”加註腳標記。

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訊作者

由於科研合作越來越多,而且大家越來越希望分享重要作者地位,尤其對於發表在高影響因子期刊上的論文,一篇論文有兩個重要作者(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做法也變得不夠用了,因此就出現了共同第一作者(又稱並列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訊作者(又稱並列通訊作者)。如果作者們不願意把一篇論文拆開而各自作為第一作者去分別發表,那麼在合寫的論文中並列第一作者確實是個合理選擇。雖然在名字排列上仍然有先後次序,但是共同第一作者可用類似雙星號“**”的右上角符號配註腳文字標記澄清。

如果一個通訊作者無法回答全部問題,而必須使用多個通訊作者,那麼可以使用星號“*”標記多個通訊作者,並在註腳中說明是共同通訊作者。如果不強調是共同通訊作者,那麼約定俗成的規則是名字排在前面的是第一通訊作者,名字排在後面的是第二通訊作者。

多數國內外期刊接受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訊作者。在投稿前需要致信編輯部確認政策,避免在違反政策後修改的麻煩。為了防止學術不端和亂署名,很多期刊要求論文提交合作作者貢獻內容清單,包括在文末刊登這種貢獻者聲明。需要注意的是,大學在考核業績時,須對共同作者的論文乘以合適的權重係數,使得這種論文與只有一個第一作者的論文有所區別,確保公正性。例如,對於具有兩個並列第一作者或並列通訊作者的論文,業績權重應當乘以0.5即減半,這樣能夠避免多個第一作者使用同一篇論文作為唯一第一作者去賺取違反學術道德的額外收益。因此,大學在權重係數方面應嚴格管理,避免政策漏洞。

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訊作者的署名方式是一把雙刃劍,用好了能夠促進科研合作,提高合著論文的水準,用壞了會導致虛假署名和學術不端。作者需要自覺遵守學術道德,單位需要制訂完善的政策合理統計共同作者的績效,讓論文署名方式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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